法律和打官司对于我们农民来说是很遥远的,很少愿意有人去触碰,因为自古就有“衙门口向南开”之说 ,好在现在人们每每提到法律的时候都会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于是心里也就生出一些安慰。就枉想着自己和别人一样的受法律的保护。
如果说人活着可以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来安慰自己的话,那一个生命在非正常死亡的时候就会明确的被告知,不平等!(这是我以前并不知道的,是因为孩子的事才知道这个道理)一个人生命价值的体现是不平等的,城里户口多少钱,农村户口多少钱,都是有明码标价的。远的地不说,就说咱莱州,现在好多地方的农村的生活环境和受教育程度已经不比城市差,一个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所感受到的父母亲人的疼爱也不会因了是农村的就减少一半。为什么在价值的体现上要分城里和农村?“平”在那里?“等”在何方?
丧子之痛,痛彻肺腑,非亲身体验无人能懂,若一个鲜活生命的灭失其价值通过冷冰冰的数字表现出来,做母亲的感受是那样的无助,因为再也保护不了自己的孩子。聪明、漂亮比我高半头的女儿的生命也用花花绿绿的纸来体现的时候,我不知道是会尘封它们还是会撕毁它们。。。。。。